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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昌都电(记者 万慧)近年来,丁青县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,重点突出“四个强化”,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进村(社)活动,凝聚起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强大正能量。
强化组织领导。各乡镇结合工作实际,及时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进村(社)工作指导组,乡镇党委发挥牵头作用,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进村(社)活动,并制定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进村(社)工作方案》,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,细化测评指标。
强化工作调度。各乡镇发挥好主导作用,督促各村(社)积极上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进村(社)活动开展情况,积极按要求报送推荐申报材料,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,丁青镇社区、丁青村、杂旭社区等多个村(社)受到自治区、市、县命名。
强化为民服务。依托驻村工作队为民开展就业、养老、医疗、社保等服务,做好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;创新村(社)与社会组织、社会工作者、社区志愿者的联动机制,健全志愿者服务工作的协调机制,支持民族团结相关志愿者服务发展,68个村(社)100%设立志愿服务队,保障了社会工作有序开展;支持和鼓励各族群众追求文明生活、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,引导各族群众尊重民族风俗,培育邻里团结、家庭和美、互帮互助、共同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强化工作成效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进村(社)工作始终以人民为中心,积极顺应群众呼声,回应群众关切,响应群众诉求,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转为人民群众的福祉,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完善,基层自治的渠道更加畅通,为民、便民、安民功能更加凸显,村风民风全面好转;指导和督促社会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,积极主动为各族群众提供服务,提升基层治理水平。